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公平就业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