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根据老龄人口比例、分布情况、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因素,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