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实行明码标价,并对计价单位、方式等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禁止经营者高于标价出售商品。禁止以拦截车辆和纠缠、围堵、追逐等方式强行向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介绍旅游服务项目、推销商品等行为。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