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旅游经营者诚信建设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鼓励和支持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对其会员实行诚信等级管理,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公开监督管理情况,促进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

鼓励旅游经营者依法制定企业标准。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技能。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