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共图书馆场馆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公布的标准和规范,体现中华文化特征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适应现代化阅读服务需要。

公共图书馆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的,应当独立分区,符合公共图书馆的功能和环境要求。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