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网格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边界清晰、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科学规范划分,并按照省编码规则统一编码,网格编码具有唯一性。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格。

网格的划分和调整情况应当报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备案。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