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承接网格服务项目,提升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