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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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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学研究

第三十四条

有效

光明科学城应当加强与国际知名科学城的交流。支持国际学术机构、科技组织、科技服务机构和跨国企业研发中心,在光明科学城落户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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