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建设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每年对教育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3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