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第六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化;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各类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的资助体系;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省属高等学校通过地方专项计划对革命老区高考招生予以倾斜。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与革命老区开展合作共建。鼓励单位和个人在革命老区捐资助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