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代商贸、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体育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