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支持中医药事业、中药产业发展等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