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