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第二章 扶持与保障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支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的推广和应用,因地制宜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