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第三章 申报与评价第二十条有效评价机构应当记录评价全过程,保留相应的评价资料和档案。评价记录应当准确完整、客观真实,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