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挥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