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自治机关根据国家规定和自治县的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调整自治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名额,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