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有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定,逾期未接受处理或者拒不改正的,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可以移送相关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对标明的通信工具号码依法处理。

相关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移送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