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草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