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六条有效经主席团决定不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交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在大会闭会后三个月内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印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