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第五十条有效各类媒体报道学校安全事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情形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澄清并依法处置。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