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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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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有效

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石)、水泥制品加工、养殖、旅游、餐饮等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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