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条有效摆龙湖(红旗水库)的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Ⅰ类水标准进行保护,旧城龙潭、清平水库及一级保护区水域的水质按照Ⅱ类水标准进行保护。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