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进专业人才,培育实用技能型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为有机旱作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