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开展旱作良种联合攻关,引进与选育耐寒耐旱、抗逆节水、高产稳产、品质优良的新品种。鼓励和支持种业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旱作农业新品种。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构建技术研发平台,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