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条例/第七章 检疫、复查和退回第五十五条有效退回人员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工、复职;原是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入学或者复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