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