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桑干河流域实行河长制,依法开展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