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具有显著湿地生态功能和文化特征,适宜开展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湿地公园。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