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需要,通过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设立自然公园等方式,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