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电动车应当在取得市、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电动三轮低速载货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上路行驶,应当携带驾驶证。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