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需求,科学配置桑干河流域水资源,修复河流水系,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恢复流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