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举报、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