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和决议、决定时,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会议表决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按电子表决器、举手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