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农田防护林是指配置在农田四周,以抵御自然灾害,改善农田小气候环境,给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农作物稳产高产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性防护林体系。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