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湖笔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传承第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湖笔制作技艺传承人开展下列传承、传播活动:(一)建立湖笔工作室(站)、非遗工坊等;(二)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内外湖笔文化交流活动;(三)参与学校组织的与湖笔文化相关的教学、研学活动;(四)参加与湖笔相关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活动;(五)其他有利于湖笔制作技艺传承、传播的活动。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