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潮州菜传承和产业促进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和实施支持潮州菜传承和产业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潮州菜传承和产业促进的重大问题。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商务、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潮州菜传承和产业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