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增城开发区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开放引领、绿色发展、产城融合和创新驱动原则,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吸引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全面建设广州东部枢纽,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深联动发展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新兴智造高地。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