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八十三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车辆停放费、公共经营收益单独列账,前述收益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经营收益财务账目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