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三十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职务终止和职务罢免,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