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才使用考核机制,对引进和培养的各类人才和团队进行考核。人才保障激励与服务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