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丧事承办人指:死者有亲属的,亲属是丧事承办人;死者没有亲属的,其生前共同生活的人或者其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为丧事承办人。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