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殡葬活动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在火葬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不得违规运出火葬区。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保管遗体业务的单位,应当建立遗体登记制度,加强遗体管理,防止将火葬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违规运出火葬区进行土葬。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