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已修改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协会应当监测并定期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在协商物业费时参考。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