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党建引领下的治理架构。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