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西沙群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处置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收集、运输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置单位可以拒收,并报告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