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四条有效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综合治理、永续利用、公众参与的原则,实施水量、水质、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保护与修复。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