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培育,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市人民政府应当梳理涉及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事项、执法主体和处罚依据,列出清单,并予以公布。有关执法主体应当依法及时查处物业服务人报告和有关业主投诉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