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