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第六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重视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建立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争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